業務介紹
商標異議申請: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,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,在先權利人、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、第十五條、第十六條第 一款、第三十條、第三十一條、第三十二條規定的,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條、第十一條、第十二條規定的,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。
應提交的材料:商標異議申請書;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;明確的異議理由、事實和法律依據,并附相關證據材料等;商標代理委托書。
服務流程:在被異議商標初審公告后三個月內提交,國家知識產權局審理時間一般為12個月左右。
服務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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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商標檢索
客服協助客戶檢索
檢索商標,規劃注冊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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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
準備材料
雙方簽訂合同
準備材料,確保及時上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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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
等待通知
等待官方受理
等待官方受理,下發受理通知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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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
商標初審
商標初步審定
商標初步審定,合格進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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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
注冊成功
注冊成功
注冊成功,下發商標證書